本期介绍

本期微访谈我们邀请到了山东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一室主任马金波,与大家一起聊聊“农民工讨薪”这个话题。

本期嘉宾

马金波
山东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一室主任

访谈实录

  • 哈小丽: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平时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马金波: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主要是对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规进行检查、监督;受理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的举报。

  • ashley sky:农民工讨薪应该如何维权,维权时应注意什么事项?

    马金波:建筑类农民工可以到济南市建筑业农民工维权中心(济南市清欠办)进行维权;非建筑类的农民工可以到市或县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维权。 农民工维权时应提供有效证件、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欠条(工资卡、工资存折)等相关证据;建筑类农民工还应提供与用工单位进行工资结算的书面依据(注明应支付工资的项目名称、数额、支付时间、支付单位等)。

  • 侧耳聆听: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马金波:用人单位如果克扣或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用人单位或个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 明天阳光: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马金波:从建筑行业来讲,一般情况由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将劳务分包给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组织农民工进行施工,工程款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再将劳务费支付给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由劳务公司发放。 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分为四点:一是工程款不到位,势必要影响到农民工工资发放;二是工程出现层层转包、非法承包的现象,造成管理混乱,也容易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三是对一些工程质量、进度产生争议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四是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比如说工程结算、用工考勤、工资发放程序等。

  • 记树与影0021:现在是否存在恶意讨薪的现象?如果存在,将受到什么惩罚?怎么防止恶意讨薪现象的发生?

    马金波:确实存在恶意讨薪的现象。虚构事实、恶意讨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应该加强用工管理,建立农民工名册、签订劳动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将每月工资支付情况予以公示,以防止恶意讨薪现象的发生。

  • 笙以萧:现在有很多农民工用极端的方式讨薪,您怎么看?

    马金波:济南市清欠办和劳动监察部门都在工地设立了农民工维权的牌子,上面有相关部门的电话,遇到拖欠工资时,农民工第一时间应该找清欠办处理,而不是用极端的方式讨薪。 我提倡农民工依法维权,相关部门可以在处理有争议的案件时引导其走法律途径,农民工可以享受有关部门提供的法律援助。

  • 中国山东网:感谢马金波主任百忙之中做客中国山东网,和大家一起探讨农民工讨薪这个话题。明天我们将邀请山东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山东省档案局(馆) 局(馆)长唐传喜就城镇化问题与大家一起探讨,欢迎大家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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