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革命老区,就是为了让老区人民生活更有保障,更加幸福。前不久,福建省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老区发展民生事业的政策。比如,对养老、救助等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进行补助,80%以上向老区苏区倾斜。
省级财政对69个老区苏区县低保、特困供养补助资金在原比例基础上提高10%;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每年至少补助200个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特色优势产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等。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