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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上即可举报!山东细化安全生产举报措施

2021/6/8 16:28:13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既是安全生产的最大受益者、安全事故的最大受害者,也是最了解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人,今年3月出台的《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将295项举报奖励情形具体明确下来,其中直接奖励50万的情形就有19项。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四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细化措施,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将设立安全生产举报信箱,“爱山东”APP也已开设举报投诉功能,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举报提供更大便利。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安全生产举报信箱,定期开箱收取举报信件,并在从业人员中选取信息员,建立专门联络机制,及时获取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线索。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全部从业人员手机安装“爱山东”APP移动客户端,使每位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爱山东”APP举报投诉功能。生产经营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公开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电话(传真)、微信、电子邮件、微博等联系方式,受理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举报和建议。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奖励制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对查出隐患的职工参照发明创新、技术革新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充分调动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但不得以从业人员举报代替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工会要综合运用宣传册、明白纸以及工会活动等灵活方式,组织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奖励办法》相关内容,全面提升《奖励办法》知晓度,确保从业人员知悉本单位、本岗位的举报奖励情形。

  据介绍,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将被应急管理部门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发证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关键少数和危险岗位人员熟知了解。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举报其所在单位的安全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积极发放奖励,奖励金额上浮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各级工会组织要将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纳入“查保促”、“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各级共青团组织将安全生产举报纳入“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激励青年职工进行监督举报;各级妇联组织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政策,鼓励家庭成员相互关注、积极举报家属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共建安全和谐家园。群团组织在日常工作中掌握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提供的安全生产举报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形成工作合力。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还可通过信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督查检查、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对经相关部门查属实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徐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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