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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1/6 17:25:54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继续执行《齐鲁和谐使者选拔

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0〕18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推进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创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继续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51号),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登记号为SDPR-2020-0020004。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31日印发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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