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继续执行《齐鲁和谐使者选拔
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0〕18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推进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创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继续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51号),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登记号为SDPR-2020-0020004。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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