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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山东|护航“夜经济”、聘任监督员,山东撑起食品安全“保护伞”!

2020/6/11 16:39:3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6月11日讯 (记者 李明 刘淑红 孙小茹 胡高彤 谢雯嘉) 食品安全关乎民众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利益。为保障广大群众吃得放心,山东各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群众撑起食品安全“保护伞”。

  让食品安全网更“密”

  “国家食安城”是济南的“金字招牌”,让这块招牌常驻济南,是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基础,是做好“双招双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更是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

  全市1900余所学校食堂全面推行“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全年收运餐厨垃圾处理量提升至约12万吨,居全省首位;全市新认证“三品一标”370余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三品”认证总量列全省第一……这是一组2019年的食品安全数据。

  强化全链条监管。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食品工业提质增效,突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确保流通及消费领域食品安全。

  强化综合监管。运用行政手段、市场手段和法律手段,突出解决“三小”和网络订餐等监管难题,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强化社会共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标,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促进共建共享。同时引导广大企业家和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企业生命线,打造群众信赖的食品安全品牌。

  “小散低”转向“精特美”

  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持续推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

  在落实小作坊主体责任方面,实行小作坊登记管理,严格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公示牌上墙,做到“亮证加工、原料公示、单据留存、公开承诺”;严格按照禁止性生产目录管理,不得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小作坊组织生产加工,自觉落实食品添加剂保管使用制度,严格专人专柜管理和称量使用登记制度,防止滥用情况发生。规范产品包装及标识,散装食品应在食品容器、外包装上采用贴标或者挂牌等方式进行标示,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小作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对消费量大、问题多发的茶叶、馒头、熟肉制品、植物油小作坊类食品,重点规范生产工艺、加工设备、加工场所、过程控制、原料要求、质量要求、包装标签、产品销售、个人卫生与健康等,尤其对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和检验检测项目做了专门提示,促进小作坊规范提升。加强对小作坊“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和非法添加)和因环境脏乱造成的微生物超标以及非法委托加工等行为监管。

  对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过期食品、回收食品生产食品,“两超一非”以及无证生产、委托加工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从严从快从重打击违法行为。

  推动集中加工园区和基地建设,按照“政府扶持、专业合作、集中加工、园区管理”的管理方式,坚持“标准化、统一化、集约化”管理模式,把小作坊升级改造、品质提升、集约发展、特色品牌创建等与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推动小作坊建设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

  保驾护航“夜经济”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消除夜市食品安全隐患,近日,潍坊昌乐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夜市巡查专项行动,目前已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夜市食品摊贩40余家,提出规范指导意见20余条。

  以10处夜市临时摊点群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指导规范,全面摸排食品摊点备案及“六统一”要求落实情况。对没有备案的食品摊点督促限期进行备案,对备案后的食品摊点督促其落实好主体责任,按照“六统一”要求规范经营,确保不出现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夜市经济和小店经济的监管服务力度,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督促餐饮服务业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生熟分开存放和加工,加强食品原料和辅料的采购、贮存和投料管理,严禁采购、储存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保障食品安全。

  同时,现场宣教指导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当场督促指导经营者进行整改,对证照不全或无备案的限期补办,同时向经营者深入讲解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督导经营者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保证依法经营,提醒业户注意做好卫生消毒,防控疫情,减少蚊蝇细菌等食品安全隐患。

  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为激发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全面提升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近日,济宁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任10名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

  邹城市严格落实《邹城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制度,完成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聘任工作并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监督活动。

  记者了解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家长、老师、媒体记者、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优选聘请。他们将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收到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依据流程将反映问题受理、转办,并对查处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有关查处和整改情况,依据工作流程向“啄木鸟”及时反馈。

  聘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啄木鸟”的举措,将更好地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利于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更好地保障学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护航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印发《整治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行动方案》,部署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整治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工作。

  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严查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建立健全“三小”登记备案及监管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食品生产源头管控,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翻新销售等违法行为。以方便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增加抽检批次,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供货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同时加大对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监督抽检力度。

  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过期或回收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对擅自使用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开展打击仿冒其他品牌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和消费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快速回应机制,提升农村食品消费投诉举报处理效率和质量,提高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和防范意识。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徐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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