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新闻 全力战“疫”山东在行动正文

山东高院出台十条意见 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司法保障

2020/2/18 17:47:40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2月18日讯 (记者 张敏敏) 18日下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网络视频的形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

  《意见》共分十条,分别从依法提供高效司法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活动、妥善审理劳动争议维护企业用工稳定、妥善审理合同纠纷、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支持疫情防控政策落实、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坚持文明善意执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服务保障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大力加强在线诉讼服务,深入推开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听证、网上执行等,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开辟便利化的“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困难当事人,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企业,依法准予缓交、减交诉讼费用。

  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案件,强化调解前置,发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解纷方式的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和在线途径解决纠纷,降低纠纷化解成本,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纠纷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意见》指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哄抬物价、造谣传谣、妨害交通秩序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犯罪行为以及假借防疫为名实施的诈骗行为,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运行营造安定的社会法治环境。

  妥善审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鼓励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推动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降低企业用工问题对经济平稳运行的影响。

  同时,对相关合同纠纷,加强调解工作,促进从根本上化解纠纷。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合同履行的时间、方式、程度等因素,公平合理确定合同当事人的责任。确因防控疫情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适用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处理;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起诉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可适用情势变更的相关规定处理。

  对受疫情影响而暂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意见》倡导债权人与企业协商和解处理,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的理由不充分的,依法不予支持。对生产防控疫情物资的破产企业,指导管理人尽快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破产财产变现价值受疫情影响贬损较大的,可待疫情过后再予处置。

  执行案件确需查封冻结财产的,优先选择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实施查控。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时,坚持有利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原则,妥善把握执行时机,灵活采取执行方法。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位、人员以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采取执行措施,对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治的资金和物资,不得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编辑:胡立荣    责任编辑:温伟伟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