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广大劳动密集型企业教育引导务工父母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民政部、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6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切实做好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这是记者18日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的。
意见明确,劳动密集型企业要通过开展专题宣讲等方式加强对务工人员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的教育引导。要强化政策引导,深入工厂、工地、职工宿舍等场所,通过开办家长学校、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引导务工人员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结合劳务用工基地建设,向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宣讲儿童优先理念,宣讲促进儿童发展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正确的监护方法,引导其提高监护能力。要强化家庭责任教育,增强家长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为促进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意见要求,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进一步关心关爱务工人员及其子女,不断改善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他们履行家庭责任提供更大支持。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暑假期间,通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购买车票等便利、组织反探亲等活动,为务工父母和留守子女团聚创造条件。
意见强调,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加大对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加强困难救助和人文关怀,逐步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实现帮扶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企业劳务基地建设,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偏远山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状况,通过结对帮扶、慈善救助、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困难职工家庭及其子女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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