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新闻 山东新闻正文

山东公安严打非法"带路""带车"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9/7/6 20:50:23   来源:新华网     作者:潘林青

  山东省公安厅近日制定的《关于办理非法“带路”“带车”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严厉打击非法“带路”“带车”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指导意见明确,将严厉打击八项违法犯罪行为。其中,以经营停车场等名义,从事“带路”“带车”和疏通“关系”服务,为违法车辆逃避执法检查或降格处罚提供便利,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以阻碍执行职务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通过设卡拦截或强行拦截等方式对过往车辆敲诈勒索“通行费”“带路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以敲诈勒索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分别成立由交警、刑侦、治安、特巡警等多警种参与的工作专班,对建筑工地、渣土货场及运输企业进行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人员活动猖獗、治安状况差、道路通行秩序乱的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发现线索按照办案分工及时移交交警、刑侦、治安等部门,彻底打掉盘踞在货运场站、车站码头、重要道路枢纽周边的违法犯罪分子。

  山东省公安厅要求,对梳理出的各类黑恶霸痞团伙,将列入本地扫黑除恶重点对象,深挖背后违法犯罪线索,彻底打掉幕后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如发现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会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涉案潜逃的,列入上网追逃名单,形成严打重罚声势。(完)

编辑:伊帆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