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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猥亵女童伤天害理 不严惩就无法平民愤

2019/7/4 14:20:48   来源:央视    

  7月3日晚,上海公安局普陀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6月30日,普陀警方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的通报,既回应了舆论关切,也证实了王某某涉嫌违法犯罪。

  于法不顾!于情不容!王某某的行为令人发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不仅违背伦理,背离公序良俗,更是视法律为无物,让公众无法忍受,不可承受,更不能接受!

  犯罪嫌疑人既严重摧残了女童的身心健康,也给其父母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既挑战了法律尊严,也挑战了大众的心理承受度。必须依法严惩,不如此就无以慰藉受害者,就无法平民愤,也难以起到以儆效尤的震慑之效。

  尽管王某某、周某某已被刑拘,但公众的追问并未停止,疑惑也并未全部消散。

  公众有权知道:

  王某某此前有没有性侵女童前科?

  周某某带女童到上海,是不是第一次?

  这种罪恶的交易是个例还是产业化?

  每一次追问都是抵达真相的过程,也是起底罪恶的过程,更是还原正义的过程。

  此外,王某某的身份也为大众所聚焦。据报道,王某某是新城控股董事长,不折不扣的亿万富翁。但很显然,此案无论涉及到谁,无论此人多么显贵,都要一查到底,都要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法治时代,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是,一旦违法犯罪,谁都不能逃避法律制裁,也不会享有特权。谁都不可能“收买”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的价值共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世道人心的朴素底线不容冒犯,谁违法犯罪谁就会受到法律惩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者,夯实公众的法治信仰,还受害者以公道,还社会以正义,我们在期待,更有坚定信心看得到、感受得到。

  文/央视新闻特约撰稿 秦川 

编辑:王丽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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