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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对山东省多项成效明显工作给予奖励支持

2019/5/17 13:55:15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5月17日讯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山东省多项工作因成效突出获中央财政奖励支持。

  其中,全省层面:鉴于山东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交通债务风险防控落实有力,对2019年申报的具体条件的交通建设项目,将优先列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优先安排中央交通建设资金,并新增中央资金5000万元,用于交通项目建设。

  鉴于山东省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2019年将优先纳入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并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中央专项中予以倾斜支持。

  市县层面:对财政预算执行、提高收入质量等财政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好的潍坊市、黄岛区、荣成市、蒙阴县等4个市、县(市、区),中央财政按每市不低于2000万元、每县不低于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

  对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成效明显的曹县,在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优先支持,并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对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转型成效突出的枣庄市,2019年在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增加资金分配系数,并且中央财政在安排年度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

  对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潍坊市、沂源县,2019年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通讯员 孔进 宋卫雯 范凯)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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