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获悉,根据相关规定,2019年3月3日零时至全国两会闭幕当日24时期间,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一切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月2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公安局发布《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此外,按照2014年出台的《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于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单位及个人,相关部门可对其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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