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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8591件 罚款11.39亿元

2019/2/1 16:48:22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刘自锐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2月1日讯 (记者 刘自锐)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中了解到,2018年,山东省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8591件,罚款11.39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1件,罚款4108.7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58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53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618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0件。

  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管言明介绍,今年1月份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多地PM2.5平均浓度大幅上升。国家气候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会商结果显示,受厄尔尼诺影响,预计2、3月份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偏高,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总体偏差。根据山东省预测预报,2月4日-5日(除夕和初一),扩散条件整体较好,沿海地区以优良为主,内陆地区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但受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空气质量可能会有不同程度变差。

  众所周知,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燃放较为集中的时段,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特别是在大气扩散条件不利的情况下,极易叠加工业、机动车等污染排放,造成空气重污染,影响公众身体健康。

  管言明说,近年来,为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山东省各市逐步加大管控力度,济南、青岛、潍坊、济宁、泰安、威海、聊城等市出台法规、规章等明确烟花爆竹禁放限放要求,其他各市也先后对禁放限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以济南市为例,实施禁放措施后,2018年除夕夜(18时至次日6时),PM2.5、PM10、SO2、NO2、CO平均浓度较2017年同比分别下降50.0%、48.1%、42.2%、6.9%、4.5%。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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