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新闻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文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与省委第二次工作对接会召开

2018/9/16 8:42:35   来源:大众网    

  9月15日,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与山东省委第2次工作对接会在济南召开。督导组组长沈德咏通报了第1批下沉督导阶段工作情况。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出席并作表态讲话。会议由督导组副组长成平主持。

  沈德咏首先介绍了第1次对接会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第1次对接会和扫黑除恶“山东战役”实施方案的要求,山东省公安厅、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委相继在济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开通报近期全省公检法、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四个一批”新突破、新战果的情况。中央第5督导组进驻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案件5起、涉恶案件19起、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186起,移送起诉涉黑恶案件36起,提请批捕322人,查处涉案资产2.7亿元。全省检察院批准逮捕71件223人,提起公诉23件164人。全省法院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130人。全省纪委监委查处118起149人,其中保护伞案件57起74人。

  沈德咏在讲话中通报了第1批下沉督导情况,督导组分别对济南、青岛、临沂三市开展下沉督导。其间,沈德咏组长到济南、聊城两市进行机动督导,成平副组长深入青岛市调研督导。各下沉督导组听取了市县两级工作汇报,与市县乡村相关负责同志、举报人、办案人、知情人共307人个别谈话,暗访核查线索59条,了解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4起,查阅台账资料3000余份,走访市县10个行业部门、17个乡镇街道、39个乡村社区,召开11次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520份。

  沈德咏从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通报了第1批下沉督导阶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和超常手段,攻坚克难,取得突破。

  沈德咏强调,一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加快线索核查进度。加强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的梳理串并,对积压的举报线索明确核查时限,及时回应群众期待,推动查处“保护伞”的工作取得更大战果。要细化核查结果分类、增强核查力量配备、创新审核机制,切实提高核查效率。二要进一步加强重点案件查办。要集中优势兵力,突破一批正在侦办的大案要案。通过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方式,尽快固定证据、出重拳、下狠手,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同时要尽快突破一批民愤较大、指向明确、成案较大的案件线索。三要进一步深挖彻查“保护伞”。对今年以来全省已经打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纪委监委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近期要择机公开曝光一批“保护伞”典型案例。要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和纪委监委线索移交核查反馈机制。对群众举报执法司法机关及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纪委监委要亲自核查,不能由相关部门包办代替。要进一步加大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倒查力度。四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治理。对已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不到位,深层“盖子”还没有揭开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予以高度关注。对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领导干部涉黑等问题,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和政法各单位要全方位介入,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大力进行整治,切实做到深挖彻查、除恶务尽。

  沈德咏提出,省委、省政府近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项目工程、民间借贷、涉赌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这一做法很好。希望能发扬钉钉子精神,紧抓不放,尽快推开,务求实效。

  刘家义表示,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点得都很精准、很深刻,反映出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的意见建议,抓住了下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和关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全省各级各部门一定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刘家义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松劲思想,充分认识扫黑除恶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对照中央督导组指出的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保护伞”、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问题,迅速进行梳理,列出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要广泛发动群众,继续采取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役。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中央督导组全体成员,省领导龚正、杨东奇、张江汀、陈辐宽、王可、林峰海、王忠林、孙立成、张甲天、陈勇出席会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扫黑办主任、副主任,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济南、青岛、临沂、聊城市市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参加会议。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