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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不堵塞,道路更畅通

2018/7/20 11:34:20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齐岩

  近日,山东省公安机关部署了为期六个月的专项行动,对省内公路限速及测速取证设备设置突出问题排查治理,同时也发布了全面改进和规范公路限速及测速的八条工作措施。消息一经发布,省内外驾驶人纷纷点赞。

  交通治理关乎地方形象,“断崖式”道路限速不仅是危害交通安全的隐患,也是影响地方脸面的污点。当前,山东正在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提出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如果连交通的硬环境都优化不了,就很难让引进的企业和人才留下来。当很多驾驶人都在抱怨“100分都不够扣”的时候,公安机关及时地以专项行动和新规纾解民意焦虑,也体现了对舆论的重视。“八条措施”中明确提到“连续超速违法只罚一次”“轻微超速违法不予处罚”,很多驾驶人视之为“利好”,因为这些政策落地之后将为驾驶人直接减轻经济负担。其实还有三条工作措施也极具“含金量”,那就是“公开公示限速测速信息”“畅通社情民意沟通渠道”“构建排查维护长效机制”。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的法治原则,驾驶人因为交通违法受到相应处罚,原本不该成为“槽点”。驾驶人的“吐槽”之所以突然井喷,很重要的原因是很多问题原本应该及时得到发现和整治,但因沟通渠道不够畅通,没有被及时传递到职能部门的社情民意沉淀太久就容易发酵。以网上热议的潍高路为例,道路建成初始设置每小时80公里的限速是没有问题的,但随着周边环境的变化,一些路段的限速值也有了变化,比如在学校附近限速每小时40公里。单看一个限速提示可能没有问题,但是20分钟内7次变换限速,忽高忽低,不合理之处是显而易见的。从“吐槽”中可以看出,这条奇葩道路已经不知道“坑”了多少驾驶人,值得深思的是这些问题之前为何得不到解决。

  很多被“坑”的驾驶人默默地认栽,原因无非有两个,一个是不了解限速测速的相关信息,看不到其中的不合理之处,只觉得被处罚是因为自己不小心;另一个就是虽然心有不甘,但是申诉无门或者申诉无效。长期以来,各地的交通治理大多是一种单向管理,哪个路段需要限速,哪个路段需要设置标志,都是公安机关自己去做,而公众很少参与。没有形成双向互动的工作机制,必然造成民意的堵塞。

  这次,山东省公安机关表示将加强交通违法信息告知力度,利用短信、微信、手机APP等渠道,及时告知交通违法信息,更重要的是还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集中受理群众对全省道路限速管理工作的各类咨询、投诉、建议。这些工作做好了,对驾驶人来说比“从轻处罚”“不予处罚”更有价值。反馈社情民意渠道一旦畅通了,排查维护的长效机制就会水到渠成。

编辑:张元元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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