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日前出台《关于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形成开发开放新优势的意见》,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自贸区建设联动,将上海自贸区打造成为扩大金融开放的新高地。
《意见》分六大部分、二十五条举措,涵盖了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便利外资金融机构落户、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金融服务科创中心建设、集聚发展高层次金融人才、构建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金融法治环境等方面。
其中,借鉴境外监管沙盒经验,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探索推进巨灾债券试点,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等创新机制亮点频现。
此外,以上海金融法院设立为契机,在金融法治建设上持续发力,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多层次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等,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筑牢金融风险防范底线。
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正积极为外资金融项目落地开展相关协调服务。比如,建立了上海自贸区外资金融机构落户服务团队,为外资金融项目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提供绿色通道;建立上海自贸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精准招商工作例会制度;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长期政策支持。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杭迎伟表示,下一步,上海自贸试验区要加快落实中央战略部署,率先形成金融开放新优势;要更好发挥金融中心核心功能,打造金融服务业集聚的新高地;要形成改革创新的合力,全面落实金融开放新举措。(记者 桑彤、何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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