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再发力!6月19日,省工商局等14个部门联手,明确我省于6月底,在原有改革基础上,再将14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三十证合一”。至此,我省已将国家层面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全部纳入了我省“多证合一”改革范畴,与全国实现同步。
“三十证合一”后,新增加的14项涉企证照事项将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等证照一起,共同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届时,继续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申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工商部门根据企业登记申请及各部门确认的企业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和信息需求,将企业信息全量或部分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共享。
“三十证合一”后,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管理部门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将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关于整合证照事项的额外证明材料。以便很好地推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应用,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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