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新闻 山东新闻正文

山东分配政策释放“知识”红利 科技成果转让提取奖励至少七成

2018/4/7 9:44:55   来源:齐鲁网    

  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是第一资源。山东日前出台意见,加快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意见》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提取奖励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所获净收入的70%,其中对主要贡献人员奖励不低于奖励资金的50%;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可将不低于成果作价的70%作为股权奖励;将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在转化成功投产后3至5年内,每年从转化产生的营业利润中按不低于10%比例提取奖励资金。支持科研人员依法兼职兼薪和离岗创新创业取得收入。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3年内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期满后,经原单位批准可再延长3年。离岗创业取得收入原则上归个人。规定期限内,离岗创业科研人员享有与原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同等待遇。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