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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示范自主创新 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要哪些硬指标

2018/1/23 18:48:57   来源:新锐大众     作者:杜文景

  近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山东确定每年创建一批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推动服务业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在全省树立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标杆。

  据介绍,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业企业。企业积极发展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探索新业态新模式,深入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成为特色鲜明、主营突出、竞争力强的服务业细分领域领军企业。

  2.金融、物流、商贸类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其他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在15%以上;近两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企业设有专门的创新机构,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创新带头人。金融、物流、商贸类服务业企业专职创新团队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5人;其他服务业企业专职创新团队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数量不低于5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3人。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创新机构管理体系健全,发展方向明晰。

  4.创新成果先进性十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特别突出的企业,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5.未列入失信黑名单,近两年未受严重行政处罚。

  申报单位所报创新中心项目需符合以下要求:

  1.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建设以项目为依托,突出创新性,坚持以“四新”促“四化”。一是以新技术为支撑,推进产业智慧化,实现传统服务业提质效;二是以新产业为示范,推进智慧产业化,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现新兴服务业提规模;三是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带动,积极实施“互联网+”行动,推进跨界融合,实现跨界融合提潜能;四是注重提升新品牌,推进品牌高端化,实现品牌高端提价值。

  2.项目资料齐全,项目备案、土地、环评、规划等前期手续完备,建设资金落实,具备开工建设条件。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或者在申报年度内能够开工建设。

  3.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一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

  4.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和省级服务业创新团队所在企业的项目优先支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符合申报要求:获得过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年度内不能计划开工建设;项目土建、设备购置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进行竣工验收。

  另据介绍,山东将加强对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的政策支持。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切块资金中,优先支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项目建设,每个项目安排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且补助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项目,纳入省级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对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实施动态管理,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一经公布,有效期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和数据;不上报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情况;项目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在资产、人员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

编辑:焦竞赛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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