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新闻 山东新闻正文

山东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和能力

2017/12/27 17:41:57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刘自锐

  中国山东网12月27日讯 (记者 刘自锐) 12月27日下午,为迎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省工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邀请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高绍辉、副局长崔峰辉介绍山东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有关情况以及贯彻实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工作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通报会由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颜非主持。

  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高绍辉介绍,据统计,1994年至2017年,全省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3万件,总案值15.36亿元,总罚没款6.63亿元,有力维护了全省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傍名牌”,积极帮扶企业打假维权。全省系统先后开展了打击“傍名牌”“强执法、惠民生、促公平”“促竞争、树品牌、保民生”和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等专项行动,共查处“傍名牌”案件7000余件,案值1亿元。

  高绍辉表示,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全力保障群众消费权益。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省、市工商局以供电、供水、供气、电信、交通等公用企业为重点,先后开展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百日会战、公用企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等,加强指导公用企业自查自纠,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共查处公用企业限定购买指定商品案件429件,案值1.72亿元。

  依法查办垄断案件,努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2014年开始,已经依据《反垄断法》查办垄断案件。截至目前,省工商局经工商总局授权查办垄断案件5起,已办结2起,终止1起,罚没款885万元。2起垄断案件作为典型案例选入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

  同时,还加大对政府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执法调查力度,依法制止了多起地方政府部门在某些领域的涉嫌限制竞争行为。另外,还加强了行政指导制、统一掌控制、合理裁量制等执法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了市场监管水平和能力。

  会上,崔峰辉向记者通报了近年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随后,高绍辉还就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工商部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以及维护网络公平竞争环境等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