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作为中国创新发展的一张名片,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监管难点。记者从4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获悉,我国正在推动构建更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4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审议结果的报告显示,代表提出的91件议案中,多个议案涉及互联网金融领域,涵盖第三方支付、众筹、大数据应用等热门内容。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通过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或者通过制定和完善配套法规、规章等解决议案所提问题;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开展立法调研论证。
其中,关于制定第三方支付法的议案,财经委建议先研究制定相关条例,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适时提出立法建议。
关于制定众筹法的议案,财经委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互联网股权融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关于制定大数据发展促进法的议案,财经委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和试点探索,按照系统规划、急用先行、地方先试的思路,积极稳妥促进我国大数据法律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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