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药品流通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意见》将从以下方面推动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
促进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联合发展,鼓励药品经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支持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服务,放开对委托主体及委托范围的限制,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按品种或配送区域进行委托;鼓励药品经营企业跨区域配送,鼓励建设全国性、区域性的药品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探索药品流通新模式,在保证药品可追溯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开展药品直调试点和多仓协同试点;允许集团内药品生产企业与经营公司共用成品仓库存放自产产品;积极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药品生产销售全链条和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药品储存配送的委托方是药品质量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以及开展多仓协同、药品直调试点的企业,由属地市及市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其日常监管。(记者 杨润勤 通讯员 栾振兴)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