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9月5日讯 (记者 张敏敏)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济南市2018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从9月正式开始,统一参保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2018年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相关待遇有一定调整。调整后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300元;二档标准由每人每年160元调整为200元,缴费档次由本人自愿选择。少年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40元。
目前,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将继续代收居民医保参保费用,但每个区的合作银行各不相同。参保居民可选择参保所在区的合作银行就近缴费。
社保局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参保个人缴费时,建议在柜台现金缴纳居民医保费用,切勿自己通过网上银行存款或ATM缴费等方式将参保费用存储到医保卡金融功能区,银行不会代扣此类费用。由于每年都会出现类似缴费失败的情况,请广大参保居民缴费后及时向银行索取盖章的缴费凭据,确认缴费完成,以免因缴费失败导致无法享受2018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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