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1日14时,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的第一批62件群众信访举报件中,已办结59件,正在办理3件,其中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各1件,案件办结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的59件案件中属实49件,不属实10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378家,立案处罚25家,罚款金额122.412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件,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2人。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22人,对转办的28件案件问责111人。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要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从8月1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首批信访件起到今天,已向山东累计转办十批共计1608件信访件。从今天起,山东将按要求分批次陆续向社会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秉持对发现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粉饰”的态度,山东将对所有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全面公开,具体公开内容包括:督察组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所属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等。这样的全面公开,就是要将办理情况晒在阳光下,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群众举报的环境案件,整改的结果要让群众满意。
中央环保督察是对山东生态环保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问诊”。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案件,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切实履职尽责,全力保障,第一时间分析交办,信访件均在转办当日交办各地,省市多级联动,省里派出多个检查组对部分重点案件进行抽查,督办督导,加大对办案质量的审查力度,确保每个信访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快速、妥善解决。(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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