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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1县试点农村交通物流 年营业收入15.3亿元

2017/8/18 16:08:46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张敏敏

  中国山东网8月18日讯 (记者 张敏敏)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先后在41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交通物流试点,年营业收入15.3亿元。

  在农村公路发展中,山东始终坚持农村公路建设和运输一体化发展,依托发达完善的农村公路路网,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先后开展了城乡客运公交化试点、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省定贫困村客运站点建设等一系列活动。

  例如,打造了莱芜、邹平等12个城乡客运公交化示范市县,完成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402条,开通城乡公交线路里程12133公里,基本成型县、乡、村三级公交网络。

  每市创建1个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省级安排补助资金5646万元,大力开展客运基础设施、车辆配备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线路集约化改造。

  加强省定贫困村客运站点建设,去年全省投资5000余万元,建设了1149个省定贫困村客运站点。目前,全省所有的乡镇通达客车,行政村通客车率达到98.2%,一半以上的县(市、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达到AAAAA级。

  农村物流方面,山东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分类推进”原则,先后在41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交通物流试点,利用省补资金8230万元,带动区域投资27.5亿元,年发送农副产品和农资1.1亿吨,年营业收入15.3亿元。

  在此基础上,山东制定了《山东省农村交通物流服务规范》,全面推动农村交通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交易市场型、契约型、专业化第三方和战略联盟四种物流模式。目前,全省县级分拨中心达到61个、乡镇物流站达到701个,农村交通物流实现了规模化、科学化发展。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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