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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黄牛” 山东文化消费券每次仅能使用一张

2017/7/14 15:08:29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刘自锐

  中国山东网7月14日讯(记者 刘自锐) 14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了解到,2017年山东将投入文化消费引导资金专门用于消费补贴,通过银联钱包抢券的方式发放消费补贴,为防止“黄牛”钻空子,在消费券的使用上,每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能同时使用两张以上的消费券。

  山东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处长王涛介绍,发放文化消费券是首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引导和鼓励大众文化消费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组织开展一系列文化活动,着力培育大众文化消费理念,引导文化消费行为,释放文化消费潜力,努力使文化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成为文化惠民利民的新力量。

  文化消费券分为通用券和专用券两种,设六种面值,分别为5元、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张。通用券可在全部的合作单位使用;专用券可在对应的合作单位或区域范围使用。全省通用券与各市发行的区域消费券一般不叠加使用。经过多方调研,消费券领取和使用方面,凡在山东省消费的消费者在用券金额未超过个人年度上限额度500元的前提下,可多次申领。消费券有效期15天,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或退换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

  王涛表示,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包括文艺演出、图书报刊、影视音像、传统工艺、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行业领域,使用消费券的具体企业和商户,必须是经签约纳入消费季的合作单位。使用额度一般不超过单笔文化消费成交额的20%;对于文艺演出类消费,不包括大型演唱会,用券比例可适度上调,但不超过单笔文化消费成交额的50%。结算周期原则上为每月结算1次,根据合作单位收取消费券的总金额进行资金支付。

  为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消费补贴资金能够惠及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资金的发放环节上,直接摒弃了刷卡直接扣减的方式,采取通过手机登陆银联钱包APP领取消费券,增加了批量操作的难度;同时,在消费券的设置上,设计了5到100元六种面值的消费券,对每张银联卡领取消费券的年额度上限为500元,今年文化消费券的发放分为七个批次,每期消费券的有效期是十五天,逾期作废。

  在消费券的使用上,每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能同时使用两张以上的消费券;与文化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要求按规则进行消费交易;在银联的后台可以实时监控异常交易情况;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合作单位的交易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违规和套取资金的行为,将取消合作单位的资格,并不予结算消费补贴资金。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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