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新闻 第三届全国网络诚信宣传日正文

中消协刘清:保护网络消费者 企业需主动担当

2017/7/5 8:32:08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文婷

  由中央网信办主办的第三届全国网络诚信宣传日活动于7月5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在5日上午举行的“共铸诚信、清朗网络”主题论坛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刘清表示,推进网络消费者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各界支持与配合,更需要企业主动担当,积极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社会责任。

  刘清表示,当前,我国消费升级持续加快,以网络消费为代表的新消费模式逐渐成为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力,伴随而来的是在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网络消费纠纷频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识别风险能力亟待提高等问题长期制约着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刘清说,为提升网络消费信用和秩序,中消协将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并于今年3月15日举办了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从倡导网络诚信经营、完善保护制度、建设无忧消费环境等三个方面诠释消费维权年主题的含义,推动企业践行诚信经营,发挥中消协组织协同平台作用。

  据了解,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中消协联合全国消协组织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主题专项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

  二是广泛宣传贯彻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氛围。

  三是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结合相关节日、“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网络维权难点领域,持续开展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比较试验、披露曝光等活动,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

  四是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大力探索网络商品消费、服务消费等领域的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五是拓宽与境内外消协组织的沟通交流,探索建立健全跨国跨境海外代购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提升对跨国、跨境消费纠纷的解决力度,健全完善网络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

  “推进网络消费者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各界支持与配合,更需要企业主动担当,积极履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社会责任。”刘清说,下一步,中国消费者协会将继续加强与网络监管部门、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