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根据近期检验检疫情况,已有122家企业出现不良记录,符合《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列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条件,其中进口商46家、境外生产企业36家、境外出口商40家。质检总局决定对上述122家企业采取加严监管措施,在再次进口相关产品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
质检总局表示,被列入《进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的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商品质量,待满足《细则》规定的“解除风险预警条件”后,可从名单中撤除。(记者 丁怡婷)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