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新闻 国内新闻正文

最高法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整治行动 十条铁纪规范执行

2017/4/20 7:50:2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徐隽

  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关于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发布《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到今年11月,整治内容包括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少军介绍,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狠抓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及时制定工作纲要,主动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研究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评价体系,明确了具体的路线图、责任人和时间表。经研究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将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内容包括:一、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冷硬横推”及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二、严禁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及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三、严禁违规评估、拍卖财产及违规以物抵债;四、严禁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及拖延发放执行案款;五、严禁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对纳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不及时定期查询、司法救济、恢复执行;六、严禁违规使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信息;七、严禁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八、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违规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或与其同吃、同住、同行;九、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或让当事人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十、严禁充当诉讼掮客、违规过问案件及泄露工作秘密。

  根据部署,各高、中级法院要成立由执行、组织人事、审判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调取卷宗、座谈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辖区法院进行巡查检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政治部、审管办、监察局等组成专项整治行动巡查组,重点检查各高级法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视情抽查部分中、基层法院。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