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2月27日讯 (记者 刘自锐) 2月25日,环保部通报了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进展。其中,通报称“济南市章丘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为闽源钢铁有限公司提供该企业自2016年12月29日停产至今的证明。检查发现,该企业1号、2号烧结机2017年1月11日至2月1日仍在生产。”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立即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经查,闽源钢铁有限公司以“高炉的安全问题”为由,自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2月1日一直未全面停产,由于章丘区经信局对环保相关政策理解不透,未经深入调查,即出具了企业停产的证明。
对此,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并安排区环保局对企业违法生产的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同时,章丘区政府将严格按照环保部工作标准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加大对全区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持续加大环保力度,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更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