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监督纠正个案与监督纠正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的。
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要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冤错案件从源头预防,探索在主城区、城乡接合部、刑事案件高发区域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室(官),建立统一的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死刑复核法律监督。要大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以加强对公权力监督为核心,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要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统筹推进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检察专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信访受理入口,实现“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健全重大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机制;更加重视办好刑事赔偿案件,积极稳妥开展国家赔偿监督工作。(记者 梁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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