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12月29日讯 (通讯员 严文达 张亚男)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 ,山东省财政统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提前下达4.3亿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按照“省抓统筹、市抓协调、县抓组织、乡抓落实、村抓实施”的分级负责机制,引导和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据介绍,试点工作,旨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恢复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通过开发利用各种资源、提供综合服务、发展物业经济、混合经营等形式,逐步建立完善以股份合作制为基础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激活利用各类生产要素,建立以现代经营机制为基础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农业农村生产经营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促进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通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逐步形成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管理村级事务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增强集体实力,逐步消除村级集体经济困难村和收入“空壳村”,实现村级组织自 给自足,不断提高自我保障水平,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农村宜居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的第二次飞跃。
据了解,2016年山东省被财政部列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省份。按照财政部部署,明年山东省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并启动发展农村经济新业态试点,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更高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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