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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立调解组织1762个 年调解矛盾40余万件

2016/11/21 16:49:1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刘自锐

21日,解读《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召开。

  中国山东网11月21日讯  (见习记者 刘自锐) 21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共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762个,年调解矛盾40余万件,成功率达99%。

  山东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刘淼在会上表示,山东司法厅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三项重点工作”之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统筹推进,建成了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了“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已经成为山东司法行政工作的亮丽名片。

  近日,吴爱英、姜异康、郭树清、张江汀、孙立成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11月9日,山东省政府在潍坊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议,孙立成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系统总结了前阶段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平台建设明显加强

  据了解,山东司法厅在山东12个市已经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大厅,90%的县(市、区)和64%的乡镇(街道)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35%的村(社区)建成了司法行政工作室,月均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48万余件。在热线平台方面,市级“12348”热线平台已经全部开通,县级覆盖率达到95%,配备工作人员500余人,日均咨询量达1800余人次。

  同时,在网络平台方面,山东司法厅投入640余万元,建设山东省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大厅,目前各项功能已调试完毕,拟于近期上线试运行,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施法治宣传育民工程,认真实施“七五”普法和2016-2020年依法治省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山东省有6个市、52个县(市、区)、175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单位,总数位居全国第一。

  实施法律服务惠民工程,组建198个专项法律服务团,围绕全省改革发展重点项目,以及妇女维权、扶贫开发、城乡一体化等民生事项,提供全方面、立体化的法律服务。实施法律援助利民工程,取消事项范围限制,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一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万余件。实施矛盾调处安民工程,突出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一年来调处矛盾纠纷40余万件。

  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山东司法厅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推动在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村(社区)等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山东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6.3万余家。在全国率先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选派律师到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值班,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目前,山东省法律服务人员达到3万余名,每万人拥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数达到3名以上。此外,山东省共组建普法讲师团764个、普法志愿者12万人,人民调解委员会87693个、人民调解员33.5万人,有效弥补了法律服务力量的不足。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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