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确定13个市、县(市、区)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实验区设定周期为三年,2016年9月开始,到2019年8月截止。
本次确定的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包括东营市、威海市、日照市、淄博市临淄区、滕州市、枣庄市山亭区、莱州市、诸城市、宁阳县、沂水县、齐河县、博兴县、邹平县等。针对各地特点,13个实验区任务各有侧重。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实验区工作进行调度,发现典型经验做法,并及时总结推广。
据悉,实验区所在市将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确保实验区工作顺利进行。各实验区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研究出台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记者 李子路 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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