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内2002个文化场馆已获得9896万元财政资金支持,以便向社会免费开放。这些场馆主要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设施,财政资金源于中央与省级财政统筹。
山东省财政厅介绍,接受财政补助的文化场馆主要由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组成。那些身处基层、建设在百姓身边的文化场所得到一定倾斜。比如有119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484个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入选,超过场馆总数的八成。
山东省级“三馆”免费开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自2011年成立,迄今已结合中央资金累计投入5.46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各馆所向社会提供公共图书借阅、开展公益性讲座和展览、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青少年校外活动等相关公共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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