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7月1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帮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创业,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实施。
通知指出,化解过剩产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妥善安置职工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从讲政治、促改革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立足职能,发挥优势,主动作为,担负起帮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创业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应依托职能,摸清辖区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底数,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创业就业扶持措施和工商登记注册流程,鼓励、帮助化解过剩产能职工自主创业或者到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就业。要把帮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创业就业融入履职过程,支持培育适应当地经济产业特色、能够发挥化解过剩产能职工技术专长的创业创新载体,为他们就地就近转岗创业就业创造条件。要充分发挥非公党建、团建工作的独特作用,在招工招聘活动时主动亮出“红色招牌”,帮助企业吸纳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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