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17日通报了今年1月至4月全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及与司法机关联动情况。适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共2957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总计192件,处罚金额约15705万元。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今年1月至4月,适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总数位居全国前五位的分别是浙江、广东、福建、山东、江苏,数量分别为568件、513件、348件、267件和197件。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是新环保法中的一记“重拳”。通报显示,1月至4月,辽宁省按日连续处罚类案件共计29件,罚款数额3864万元,约占全国25%。内蒙古按日连续处罚类案件共计24件,罚款数额1661万元。黑龙江省按日连续处罚类案件共计20件,罚款数额2248万元。
田为勇表示,5月12日环保部对一季度环境质量改善较慢且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的10个地市进行通报后,安徽、湖南、江西等地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省政府通过召开环保工作约谈会,强化综合施策,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此外,环保部还对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内蒙古、黑龙江等地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查环境违法案件表示肯定。(记者荣启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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