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山东对外公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到2017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目标额为3万亿元,为推广山东名优产品、特色农产品和旅游文化产品,山东将开展“鲁货天下行”网络促销。
《意见》明确了山东电子商务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3万亿元,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200亿美元。电子商务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达到70%。
为推广山东名优产品、特色农产品和旅游文化产品,扩大山东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意见》提出,支持境内外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商城和网店展示推广山东产品,以“鲁货天下行”为主题,围绕“塑品牌、促消费”举办电商节、网博会等网络促销活动。深化与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合作,鼓励各地开设运营“地方特色馆”,扩大山东特色产品销售。
农村电子商务也是山东发展的重点。山东将实施电商进村工程,统筹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支持阿里、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企业开发农村市场,支持供销社、邮政等商贸物流企业开展“互联网+”,推进建立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村服务站。到2017年,全省县域基本实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全覆盖。重点培育一批特色电商村、电商镇,鼓励发展农村淘宝项目。
为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山东在用地方面也予以支持。《意见》提出,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园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情况下,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鼓励利用工业和仓储用房兴办电子商务产业,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对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重点电子商务项目,优先保障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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