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评选10名左右高技能人才,纳入“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3年培养期内对每人每年资助10万元经费。记者5月12日获悉,《“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技能人才评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出台,成都将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实施细则》,每个区(市)县或市属企事业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候选人。被推荐的人才要求全职在成都工作,年龄原则在45岁以下,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水平,且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中发挥重要作用。成都市人社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邀请业内专家组成7人评审专家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对申报人选进行择优评选。公示后确定的入选对象纳入“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颁发《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证书》。
据介绍,成都将对上述高技能人才建立个人业绩成果档案,由市人社局协助其制定创新创业目标任务,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培养期内,成都安排每人每年10万元的资助经费,第一年直接拨付,第二、第三年考核合格后拨付。经费主要用于学术交流、技术研修、技术创新、项目合作等,要确保专款专用。
为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企业、公共建设领域中生产和管理的积极作用,成都将组织他们承担或参与公共建设、技术革新、技术攻关任务,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推行“师带徒”人才培养;参与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咨询、重大技术联合攻关,开展行业交流。(朱莹 记者 张守帅罗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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