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新闻 山东新闻正文

山东2亿资金支持5市3县启动海绵城市省级试点

2016/4/15 8:50:26   来源:大众网     作者:赵兵

  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16年,山东省财政筹集资金2亿元,支持启动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建设, 潍坊、泰安、临沂、聊城、滨州五市,以及青州、曲阜、莒县等三县入围试点。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这种“弹性”表现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012年4月,“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首次提出“海绵城市”的概念。2015年4月,海绵城市国家级试点名单正式公布,山东省济南市列入首批国家级试点名单。随着济南市海绵城市效应的逐渐显现,山东省2016年也启动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实现海绵城市改造。

  山东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各地申报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山东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独立评审,从政府重视程度、目标任务合理性、投融资机制和资金筹措方案完整性、配套政策和制度保障、突出优势和特色等5个方面,择优确定了省级试点市县。

  山东省财政筹集的2亿元试点建设资金,根据试点城市示范区面积和示范区占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等两项因素分配,泰安市海绵示范区面积达78.3平方公里,示范区占建成区面积比达61.8%,获得省级奖励资金4148万元,系全省最高。同时省级鼓励各市县政府进一步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广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在资金使用上,鼓励试点市县根据实施方案,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加快推进海绵型示范道路、公园、单位和小区的创建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示范区,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