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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下调社保费率“五险一金”或变“四险一金”

2016/3/23 8:47: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这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6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回答“五险一金”相关问题时的表态。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注意到,近期,上海、广东、天津等多地宣布下调社保费率。

  此外,精简“五险一金”也确定了方向。近日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

  帮助企业降成本

  ——多地下调社保费率

  降成本是2016年中国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当前社保负担较高的背景下,降低社保负担,成为地方政府为企业降成本的一大实招。

  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近期,上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浙江杭州、福建厦门等地区陆续出台新政,不同程度地降低社保费率。

  上海3月21日宣布,从2016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均下调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

  广东从今年3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并要求从2016年下半年起,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逐步将单位费率下调到5.5%左右。

  天津今年2月初推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20项政策措施,提出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其中,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缴纳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最低标准由0.5%降至0.2%,最高标准由2%降至1.9%,调整后综合费率水平由0.67%下调至0.54%。

  此外,云南、甘肃也均下调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浙江杭州则决定,对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每年减征1个月,生育保险费率下降0.2个百分点,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平均下降0.2个百分点;福建厦门也下发通知,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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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立荣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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