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中国山东网新闻 山东新闻正文

济南规定:网络订餐外包装需写明食品加工时间

2016/3/19 12:57:11   来源:新华网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规定送餐容器的外包装上要写明食品加工时间和消费时限,确保消费者可在食品加工完成后2小时内食用。

  济南市明确规定,网售外卖的食品经营者,必须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没有取得许可证的,不能从事网络订餐经营服务。许可证要在网站首页或客户端主页醒目位置公示,信息变更后要及时更新,确保画面清晰,让消费者看清楚。

  济南市还明确,网售外卖的网站醒目位置要标明外送范围、送达时间;送餐容器的外包装上要写清楚食品加工时间和消费时限,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送餐容器和包装必须干净、完好,材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送餐人员送餐时的工作服要干净整洁。

  此外,济南市规定,第三方平台对从事网售外卖的经营者不仅要审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还要到店实地审查,保存好经营者资质证明及基本信息等。

编辑:张澄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