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容错机制”,释放出一个鲜明的信号:改革发展过程中要宽容“探索性失误”,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敢想、敢做,更要引导干部严以用权,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水平。
改革开放30多年间,有不少涉险滩、闯关夺隘的成功时刻,也有过迎难而上、屡败屡战的奋斗故事。今日的辉煌成就已经证明,释放、调动起人民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是改革创新事业不断进步的源动力。干部作为带领人民干事创业的“关键少数”,在改革中的关键作用不可小视。那些敢于拎着“乌纱帽”锐意改革的人,是干部队伍中的精英,远胜于在困难面前“怕出错、怕问责、绕道走、耽误事”的庸官懒吏。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关键时期,后面还有许多难啃的硬骨头。面对各种深层次矛盾和利益关系的深度调整,一些干部难免有畏难怕错情绪。在这种背景下,“改革探索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逻辑既不合理,也不科学,还会挫伤干部的改革热情。“容错机制”就是要用制度为真正的改革创新者撑腰,让他们“轻装上阵”,鼓励他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开创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担该担之责,惩应罚之过。”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容错机制”鼓励党员干部敢负重、敢作为,但绝非乱作为的“尚方宝剑”。它仅适用于改革创新过程中的“探索性失误”,而不是少数干部独断专行、盲目决策、谋求私利的“挡箭牌”,不能为决策者任性而为造成的损失“埋单”。只有厘清是非对错,才能体现制度的刚性、政府的公信力。
领导干部有了敢于负责的胆量和气魄,固然可嘉。但是,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负责,还需要有善于负责的本领。善于负责,必须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容错机制”为改革创新者撑腰打气,最终目的是让干部能干成造福于民的好事。期待这项机制能发挥出强大的能量,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同时帮助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增强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决策自信,提高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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