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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均每万人创办市场主体631户 较苏、浙、粤偏低

2016/3/9 16:53:13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董理

  中国山东网3月9日讯 (记者 董理) 9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5年山东省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山东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表示,虽然2015年山东省市场主体去年发展形势良好,然而与经济发达的省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具体主要表现在创业率相对偏低、市场主体实力相对偏弱、企业占比仍然偏低。

  近年来,山东省市场主体总量持续增长,2015年实有数量首次超过江苏,与居全国首位的广东差距也在缩小。但是,如果将市场主体总量与人口数量相比较计算创业率,山东省平均每万人创办市场主体631户,而浙江、江苏、广东均在700户以上,分别为850户、755户、724户,比山东省分别高了219户、124户、92户。如果按江苏的创业率计算,山东省市场主体数量仍有120多万户的发展空间。

  在市场主体实力方面,郭际水指出,商事制度改革后,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山东省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急剧增加,但与江苏、浙江、广东比较,山东省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仍然偏少。2015年,山东省新登记市场主体户数超过江苏、广东,但新登记注册资本(金)仅相当于广东的31.7%、江苏的76.5%;山东省实有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仅相当于广东的47.0%、江苏的56.6%;山东省实有市场主体户均注册资本(金)为144.0万元,江苏、广东户均注册资本(金)比山东省高了100万元左右,分别为261.6万户和244.0万元。

  2015年,山东省实有企业数量同比增长30.4%,超过上海和浙江,绝对量列广东、江苏之后,居全国第三位。但从实有企业占市场主体总量的比重看,山东省为24.2%,广东、江苏、浙江占比均在30%以上,分别为36.0%、34.1%、30.8%,都远高于山东省。山东省实有个体工商户占比仍然偏高,为73.3%,广东、江苏、浙江占比均在70%以下,分别为63.5%、64.4%、67.8%。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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