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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去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3万件 判处7.8万人

2016/1/26 22:06:57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张敏敏

  中国山东网1月26日讯(记者 张敏敏)1月26日下午,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向大会作报告。记者获悉,2015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全省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3万件,判处罪犯7.8万人,同比上升8.8%和3.3%。

  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审结杀人、放火、抢劫、盗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3.3万件,对3632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1716件,判处罪犯1937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039件,判处罪犯7295人,同比上升100%和78.3%。

  在推进法治反腐方面,2015年山东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637件,判处罪犯2107人。其中原为省部级2人、厅级14人、县处级52人;审结涉及行贿案件130件,判处罪犯155人。

  在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方面,2015年山东审结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犯罪等案件3419件,判处罪犯5331人,挽回经济损失4.6亿元;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534件,判处罪犯828人。

  在严惩重大责任事故中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方面,2015年山东审结发生在采矿、消防、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油气运输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54件,判处罪犯218人,同比上升27.3%和25.3%。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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