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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检察院成功追捕一名潜逃十三年的抢劫犯

2016/1/22 13:24:09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聊城1月19日讯(记者 李长振 通讯员 吕慧鑫)近日,由阳谷检察院追捕并提起公诉的李某所抢劫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所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逃脱13年后,终因犯抢劫罪被阳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500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2002年8月,阳谷检察院在审查宋某英、董某鹏抢劫案时,发现李某所也涉嫌严重犯罪,而公安机关未对其提请逮捕,本院遂依法作出追捕决定。终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被告人李某所潜逃十三年后,于2015年6月18日被大连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经依法审查查明:2000年10月29日18时,被告人李某所伙同宋某英、董某鹏在台前县豫鲁宾馆门口,以租车为名,将被害人费某伟的红色面包车骗至阳谷金大路新庄村附近,三人使用持刀相向、电线捆绑等手段,将一部手机和200余元现金抢走,因未找到车钥匙以及被害人的挣脱呼救,三人弃车逃逸。同年10月30日18时许,采用同样手段抢走被害人罗某一价值33000元的夏利出租车。

  被告人李某所的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阳谷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及时纠正漏捕,最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于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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