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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政出新规 乡镇财政资金实现“云监管”

2016/1/7 17:37:35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孙杰

  中国山东网1月7日讯(记者 孙杰 通讯员 严文达 宋庆鑫)记者今天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后,山东各地提取生成乡镇财政资金信息时,必须通过“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大数据平台,通过预算编制、集中支付、齐鲁惠民一本通等系统。

  记者了解到,新的规定改变了以往靠县级财政部门资金主管科室手工传递资金信息的做法,解决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山东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新规将为实现乡镇财政资金无缝隙全覆盖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下发的《通知》还规范了公开公示的主体、内容、时间、地点等,并要求收集公示现场的数码照片等资料,上传到系统中存查,确保乡镇财政资金接受社会监督、在阳光下安全高效运行。

  “此次《通知》也对统一档案文书作出了规定。”山东省财政厅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资金运用单位必须上传资金监管系统的“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报告”、“项目施工前和竣工后照片”等监管资料,使资金监管工作更加科学、统一、规范、精细。

  据悉,除了对乡镇财政资金实行“云监管”外,山东省财政厅还将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考评机制,明确监管职责、考评内容和要求,定期对各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基层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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