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12月15日讯(记者 王永春)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16年放假安排表的通知》。其中,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收费公路免费通行,包括元旦在内的其他节日并不在免费之列。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文件《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仅针对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重要节假日,实施7座(包括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政策,但不包括元旦、端午节和中秋节。
据了解,2016年有7个节假日,共有29天的假期,除了春节和国庆节的7天长假之外,劳动节、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3天。2016年高速公路共免费20天,其中春节7天,清明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
2016年春节高速公路免费时间
春节:2月7日(除夕)零点开始至2月13日(初六)晚24点结束,共七天;
清明节:4月2日0时至4月4日24时,共三天;
劳动节:4月30日0时至5月2日24时,共三天;
国庆节:2016年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共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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