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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过户亡夫20套房产 半路杀出丈夫与女大学生私生女

2015/12/9 8:53:12   来源:浙江在线    

  东阳企业家王先生突然病故,留下包括20多套房产在内的巨额财产。按照规定,其妻王女士做了遗产公证,准备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和一双儿女名下。

  就在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期间,公证处突然向国土部门发函叫停,理由是——接到举报,王先生还有一个私生女,同样具有财产继承权,此前的公证无效。

  王女士接受了“私生女”的现实,希望等到问题解决。不想这一等就是大半年,而她发现,似乎正在陷入一个“死局”。

  丈夫突然病故

  留下巨额财产

  王女士的丈夫经商多年,生前为人低调,他的巨额财富,直到近几年才浮出水面。

  其中最大一笔财富,来源于拆迁——1990年前后,王女士的丈夫悄悄在东阳老城区最热闹的地段,整体买下一个老招待所。几年前,东阳老城区拆迁,老招待所一下变成了20多套房子。

  2014年12月,48岁的王先生突发脑溢血,不幸去世。他留下的遗产除了上述房产外,还有一个红木家具厂、一家生态农业公司、一辆进口豪车。

  王女士告诉钱江晚报记者,和巨额遗产一起到来的,是丈夫公司即将到期的1600万元银行贷款。她的想法,是将继承的部分房产出售或作为抵押续贷,以维持公司正常运转。

  公证处接到举报

  丈夫还有个“私生女”

  由于丈夫去世突然,没有留下遗嘱。按照规定,王女士和一双儿女要继承遗产,必须经过公证。

  今年年初,王女士来到东阳市公证处。经过调查了解,公证处出具了相关公证书。此后,王女士开始为20多套房子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证办得很顺利,但在办理土地证的过程中,王女士突然收到国土部门的通知:所有房产的过户手续被紧急叫停了。

  国土部门告诉她,公证处发来了一份《关于暂停“王某某遗产”后续转移、变更的法律意见书》,理由是:有人举报王先生有个“私生女”,根据法律规定,“私生女”也享有相应的财产继承权。

  昨天,东阳市公证处公证员赵丹华,向钱江晚报记者证实了这份“法律意见书”的存在。

  他说,为王女士出具公证书之前,他们曾去调查核实情况,并未发现异常。没想到,这份公证书出具不久,就有人举报了“私生女”的问题。

  “公证处对此非常重视,马上前往相关村庄调查了解。发现的确有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寄养在王先生亲戚家中。许多人证实,这是王先生和一个女大学生的女儿。”赵丹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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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立荣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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