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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第二次环保集中检查 35家企业与工地有问题

2015/11/16 15:49:49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董理

  中国山东网11月16日讯(记者 董理)16日,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了解到,市环保局于2015年9月下旬至11月上旬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全市环保集中检查。在本次检查中,共有35家企业与工地被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济南市环保局已根据相关情况对涉事企业和工地做出限期整改处理。

  据了解,此次检查重点抽查了部分企业单位工业窑炉和燃煤锅炉烟气排放情况、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和企业单位堆场、料堆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情况、部分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在检查中环保部门发现,个别单位污染防治设施仍未按要求进行升级改造,生产工艺落后。部分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本次共检查工业窑炉和燃煤锅炉23家,检查发现共有6家单位存在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其中烟尘超标1家,二氧化硫超标单位4家,氮氧化物超标单位5家,超标排放两项污染物以上的单位3家,超标排放三项污染物以上的单位1家。

  环保部门还在检查当中发现,个别单位无组织排放严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不能达标准排放;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粗放,运行记录不完整、不完善;污染物处理设施密闭不严,存在烟气或粉尘泄漏现象。部分单位煤堆、渣堆防尘措施不到位,现场扬尘现象明显。个别县(市、区)环保部门监管不到位,突出反映在部分排污单位监测采样平台、监测孔设置不规范,且长期得不到整治;未按规定设置监测采样平台、检测孔。部分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

  针对本次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济南市环保局要求对检查发现的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统一由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分局立案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督促问题企业尽快整改完毕。对部分企业堆场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由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分局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对部分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由各县(市)、区环保局、高新区分局予以立案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编辑:李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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