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驾驶员视线模糊,一不留神就有可能肇事,因此要加倍小心。去年10月份的一天夜里,50岁的大庆市民曲某驾车回家途中,不慎将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撞倒,后者当场死亡。曲某惊慌之下驾车逃离现场,回家后找自己的小舅子来顶罪。最终,小舅子战战兢兢的表情,没能逃过民警的眼睛,两人双双获刑。
男子夜间肇事逃逸
去年10月份的一个晚上,曲某驾驶一辆白色吉普车,行驶到红岗区南三路与创业大道交叉路口时,因为瞭望不够,与一名同向骑自行车的男子相撞,致使骑车男子当场死亡。
曲某肇事后惊魂不已,一时不知该咋办,坐牢、赔偿等等词汇不断在脑中闪过。惊慌之下,他开车逃离现场。
曲某回家后,把自己肇事的事情跟家人说了,小舅子李某得知姐夫出了事,决定替姐夫顶罪。第二天早上,他主动来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民警勘查现场认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骑车男子无责任。
小舅子战战兢兢露馅
李某主动承认是自己肇事,但在接受民警询问时,说话吞吞吐吐,前后描述有矛盾,对于行车路线也说得模模糊糊,这引起民警的警觉。
见此情况,民警耐心地跟李某讲事实、说法理,告诉他包庇他人犯罪也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这么做不是帮人,而是在害人害己。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李某终于说出了实话。
此时,坐在家里的曲某也熬不住了,心里不停地谴责自己的行为。事发后第3天,曲某到警局自首,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两人双双被判刑
去年年底,红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曲某违章驾驶机动车,致使一人死亡的后果,且驾车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李某在明知他人驾车发生交通肇事后,为帮助曲某逃避法律责任,冒名顶替,其行为构成包庇罪。
因曲某自首,并且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李某自愿认罪,也可酌情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曲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李某犯包庇罪,判处拘役3个月,宣告缓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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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罪最高判十年
替人顶包,后果严重。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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